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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佛山市顺德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ShunDe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缩写是SDPMA

第二条本会是由佛山市顺德区内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企业自愿结成的全区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

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设立地域性分会,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不带有地域性特征;分支(代表)机构不再下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六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佛山市顺德区。

第七条本会的住所设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置业广场41606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配合业务指导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参与行业规章制度的编制、创优评优等工作;

(三)开展行业调研,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行业的发展;

(四)收集行业信息,开展讲座,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五)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举办专业交流研讨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编辑出版行业期刊和有关资料;

(七)团结会员单位,倡导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重质量、讲信誉,树立良好的经营作风,引导企业走向良性竞争的轨道;

(八)对经营管理不善,屡被业主或有关部门投诉的会员企业,通过行规行约和诚信管理,加强监管力度,达到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